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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50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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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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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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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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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5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为农药残留(毒死蜱、啶虫脒、吡虫啉、水胺硫磷、噻虫胺、氧乐果、水胺硫磷);兽药残留【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恩诺沙星、甲氧苄啶、多西环素等】;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甲硝唑、氯霉素等);重金属【镉(以Cd计)、铅(以Pb计)】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8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0批次。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07月03日-食用农产品
附件【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第15期8批-2023年7月3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