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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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sgj/202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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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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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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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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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度食品监督抽检项目的询价函
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为全面掌握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6年红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快速检测计划》,具体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见附件,欢迎有关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询价。与本次询价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1.2026年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合计212批次。
(1)“你点我检”:根据“你点我检”抽检批次应不少于监督抽检总批次量15%的要求,本年度“你点我检”抽检批次至少为32批次。
(2)网络环节抽检:按照网络环节抽检比例不低于监督抽检总批次量5%的标准,网络抽检批次至少为11批次。
2.2026年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合计547批次。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
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开展全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承检机构均衡实施月度、季度、年度抽检监测任务。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任务并完成食品检验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三、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1.项目内容(任务数量、抽样品种及检验参数)详见附件。
2.项目任务、检验参数不得分包。
3.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项目报价
1.针对项目附件所列品种和检测项目分别报价。
2.抽样检测项目分别报价2份。第一份检验项目不得低于国抽任务同品种项目的60%;第二份检验项目同国抽任务同品种项目的100%。
3.不同品种的相同检验项目在任务项目报价表中保持一致。
4.报价需含所提供服务、采样、购样、运费、保险、检验、数据处理、售后、税和交付后约定服务期内免费服务等工作发生的一切费用。
5.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各单位报价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报价无效。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6.报价中有串标行为的,或价格可能影响检验质量的,我局将不再委托检验任务。
五、参与询价单位资质要求
参与询价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满足检验项目的要求。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报价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食品检验相应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报价单等证明材料,以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资料报送
1.报价文件材料纸质或电子版都可以,需于2026年4月29日24:00前快递至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股或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股邮箱:hhxsgjspg@163.com。
2.报价文件资料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3.拟参加询价的第三方承检机构对其所提交的本询价公告所列需要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一经查实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的,取消询价资格。
七、联系方式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股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873-4623395
附件:1.红河县2026年食品监督抽检及快速检测计划表
2.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
附件【附件1:红河县2026年食品监督抽检计划表.docx】
附件【附件2: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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