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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08-194046-23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2020-04-01 15:52

  2020年3月26日,由州普查办、州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州档案局组成的验收组,到我县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此次验收包括工业、农业等普查工作验收以及档案建设和规范管理验收。

  州验收组听取了县普查办、农污普办的工作汇报,从组织管理工作、档案建设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等方面对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逐条验收与现场核查。现场检查结束后,州验收组对验收结果进行了反馈,验收组认为:红河县污染源普查档案组织管理总体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档案工作形成了有领导抓、有专人管的工作格局,普查档案工作在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保障较为充分;红河县普查办、农污普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及档案管理工作达到验收标准,同意验收通过。

 

  图为验收组组长刘楠(右一),成员州档案馆副研究馆员高海云(右二),州普查办助理工程师徐子尧(左一)现场检查我县档案。

  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过工作验收,标志着我县普查各项基础性工作已圆满完成。县普查办将持续关注及跟踪上级普查办的工作动态及部署,积极完善不足之处,适时开展普查数据动态更新等专项工作,确保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体任务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