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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08-194022-94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2019-12-04 19:27

  省级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年12月02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省级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 

  1.受理编号D53250020191202002:红河县乐育镇有一个名为后伟良的私人老板办的酒厂,烤酒时气味呛人,另该酒厂养了很多猪,粪便乱堆,臭气难闻,要求加高烤酒所使用的烟囱,以及加长排粪便的排污管。 

  责任单位:红河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9年12月03日—12月05日 

  红河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