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08-194023-946
-
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08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2019-12-07 11:19
省级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年12月05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2件。按照省级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
1. 受理编号D53250020191205007:红河县安邦路一号楼旺祥养猪场,气味难闻,曾向县政府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要求调查处理。
2. 受理编号D53250020191205009:红河县迤萨镇曼板河村对面名为何伟成的私人石厂,破碎石头的灰尘影响旁边农户的农作物、果树;产生的生活垃圾、土渣乱倒在地里,对土地造成污染。
责任单位:红河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9年12月05日—12月08日
红河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