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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08-194026-46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53250020191205009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9-12-13 14:41

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现将D53250020191205009号转办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县迤萨镇曼板河村对面名为何伟成的私人石厂,破碎石头的灰尘影响旁边农户的农作物、果树;产生的生活垃圾、土渣乱倒在地里,对土地造成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2月5日20时39分,收到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53250020191205009号转办举报件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国红为督办领导,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为转办件办理主体,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局长龙海丽为责任领导,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迤萨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10时15分前往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红河县曼板河何伟成石料加工厂基本情况

  被投诉举报的石厂为红河县曼板河何伟成石料加工厂,位于红河县迤萨镇勐甸村委会曼板村。该厂设备有挖机2台,2台装载机,1辆运输车,碎石机1套:含7个运输皮带,1号料、2号料为公分石,3号料为瓜子石,4号料为石粉。因没有石料来源,该厂已于2019年10月停产,并于2019年10月27日收到红河县迤萨供电所的欠费停电通知单,现已停电停产。

  (二)转办件提到的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未发现破碎石头的灰尘影响旁边农户的农作物、果树的情况。该厂少量生活垃圾倾倒至厂区下方的芒果地里,未发现土渣乱倒在地里的情况。

  调查组对该厂周边农户进行走访调查,总走访了周边3户居民,3户居民均表示生产时会有影响,希望该厂停止生产。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二)整改措施

  1.对该厂执行“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整改时限:立行立改。“三清”,即清除设备,搬迁或出售;清除堆存石料;清除场地。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2.严禁随意排放生活垃圾,规范堆存处理,积极清理周边生活垃圾,防止污染周边环境。整改时限:石料加工厂业主已在2019年12月7日将倾倒至厂区下方芒果地里的生活垃圾清理干净,详见附图7,8。

  3.对厂区进行绿化,恢复植被。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责任单位:红河县迤萨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白宇丹(红河县迤萨镇代理镇长)

  (三)公示情况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已于2019年12月7日在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该石料加工厂的监督管理,并举一反三,加强对红河县辖区内砂石料场的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二)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由分管副县长任督办领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迤萨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具体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调查处理相关痕迹资料

  (见附件)

                                红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8日

                     (联系人:龙海丽,18988359480)

  


附件【调查处理相关痕迹资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