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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sthjj/2024-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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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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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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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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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53250020191205007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9-12-16 14:52
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现将D53250020191205007号转办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内容:红河县安邦一号楼旺祥养猪场,气味难闻,曾向县政府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要求调查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2月5日20时39分,红河县收到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53250020191205007号转办举报件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督办领导,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为转办件办理主体,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责任领导,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县住建局、县市管局、县农科局等部门和迤萨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8时30分前往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被投诉举报的公司为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锡伟,注册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经营范围为:牲畜养殖;水果、蔬菜、中药材种植;森林经营和管护。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于2013年2月开工建设,于2013年7月20日建设完成,于2013年7月22日开始养殖生猪,现养殖生猪630头。该公司位于红河县迤萨镇安邦村,占地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猪舍6间,堆粪场1个,污水处理池2个。该项目总投资额300万元,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红发改投资备案〔2019〕0008号),备案项目编码:1953252903130008。
(二)转办件提到的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气味难闻,曾向县政府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的问题
2019年2月13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在红河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未办理过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规范。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于2019年3月7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于2019年3月11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红环责改字〔2019〕16号),责令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收到责令改正书后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级沉淀池。
2019年4月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接到国侨酒店李永梅、马之龙、李红英等3人来访投诉,反映内容:“国侨酒店背后有一家养猪场,苍蝇多、空气臭,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及健康,要求取缔”。2019年4月8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对该公司再次进行巡查,并邀请云南省联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到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现场实验该公司使用哪种消毒杀菌除味剂效果最佳,最终确定使用云南联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澳绿宝可以较好的消除臭味,之后该养殖公司一直澳绿宝除味剂至今。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于2019年4月11日对信访人进行了答复。
2019年7月10日,县农科局收到李永梅等12位居民反映: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排污问题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县农科局邀请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县住建局、迤萨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24日8:30分召开解决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信访案件会议。
2019年7月29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县住建、县农科局、迤萨镇人民政府就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案件联名上报县政府处理。
2019年10月25日,县政府办主任在县政府五楼就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是否搬迁一事召开联席会议,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林草局、迤萨镇人民政府、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等参会,会议决定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迁址,各有关部门配合办理相关证件。会议结束后,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向来访居民作出答复,明确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将会搬迁,目前在做搬迁准备工作,此案件正在办理中。
2019年11月5日,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最终选定搬迁新址为红河县迤萨镇回龙寺旁,已在县自然资源局备案登记该场地为农业设施用地。
2019年12月6日上午8点30分,联合调查组接到转办件后,到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巡查,现场巡查时该公司有630头存栏猪,其中:生猪430头,母猪80头,幼猪120头。现场有明显臭味。据了解使用澳绿宝次数多时,臭味不明显,使用次数少时,臭气明显。经核实,该养殖公司一天使用2—3次澳绿宝除味剂,冲洗猪圈2—3次,因此有明显臭气。
联合调查组核实完现场情况后,到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搬迁新址查看。经核实,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新址占地17亩,养殖区占地9亩,场区土地已平整完,正在建设冲洗猪圈的蓄水池(可容纳3500m³蓄水),计划建设的化粪池和堆粪场已初具模型。该公司原投资备案证地址已变更为新场区地址,下一步计划到县市管局变更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到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表。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二)整改措施
根据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1.完善新址相关手续。整改时限:2020年1月31日前;
2.加快推进搬迁工作。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3.在未搬迁前,原养殖场增加猪圈冲洗次数,每天不少于5次;增加除味剂使用次数,每天不少于5次。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三)公示情况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已于2019年12月7日在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红河县旺祥养殖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和日常巡查。
(二)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由分管副县长任督办领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县住建局、县市管局、县农科局、迤萨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具体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调查处理相关痕迹资料
(见附件)
红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1日
(联系人:龙海丽,18988359480)
附件【调查处理相关痕迹资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