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
炉的清理排查。本次清理排查的对象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使用原煤、散煤等高污染燃料的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锅炉(以下简称小锅炉)。经排查,红河县建成区范围内共有6台燃煤小锅炉,其中2台已淘汰(改用生物质锅炉),剩余的4台将按照省州时限要求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淘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