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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08-193716-89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8
  • 时效性
    有效

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下沉红河县开展环保督察工作 2017-12-07 15:00

  12月5日至12月6日,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小组下沉红河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国红,县环保、住建、林业、农管委及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督察。

  督察组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督察了红河县垃圾处理场、红石矿业有限公司、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虎街河水库等场点。每到一处,督察组都认真严查各企业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有无相关排污治污设备、是否建立“一企一档”环境信息档案、是否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等情况,并现场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

  督察组对红河县的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共促共抓共管。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全面落实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切实推进有关问题整改到位,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严格监管,杜绝项目“未批先建”的现象;要加快推进“一水两污”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环境监管。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切实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