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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9371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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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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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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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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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企业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备案项目删除的公示 2018-01-11 15:54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的通知》(云环发〔2017〕7号)通知要求,对2017年度企业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备案项目将及时删除,并已电话告知业主,现将删除的备案项目公示如下
1、红河浪垤安康医院建设项目(属降低评价等级填报);
2、红河浪垤安康医院医用高频X射线机项目(属州级备案);
3、红河县阿扎河中心卫生院新增一台医用III类射线装置(属州级备案);
4、红河县年产400万羽家禽生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有2个建设地点,红河县浪堤镇安品村大龙潭田,红河县迤萨镇勐龙中学旁边的国有建设用地(属降低评价等级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