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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08-193722-12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2018-04-09 16: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8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3-4561716(红河县环保局)

  传 真:0873-4621368

  通讯地址: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环保局

    邮编:6544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红河县食用菌种植及深加工项目

红河县迤萨镇齐心寨村委会大多科

红河县云菌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表

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126.76亩(84425m2),总建筑面积70989.8m2(不含原料堆场);项目建筑密度40.42%,容积率0.84;项目绿地率5.2%,绿地面积4390m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F深加工车间、1栋1F预堆预湿车间、1栋1F菌包生产车间、3栋1F养菌房、1栋4F办公楼、1栋4F职工宿舍、1栋2F食堂、1栋1F研究所及配套高压电锅炉房、配电室、绿化、道路、给排水等。本次评价内容为一期工程,不包含二期工程内容(土建除外)。

性质:新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洒水抑尘、修筑临时围墙、篷布遮盖等,使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施工废水通过建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优先用于洒水及施工用水,其余部门外排。

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到最小,并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除。

项目区内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建筑垃圾中不可利用部分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施工期将进行土地平整、建筑物基础开挖等,将造成表土裸露、松动,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加强水保措施防范,可有效降低水土流失影响。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污染源主要有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相关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废气污染主要为:混合搅拌粉尘、恶臭及餐饮油烟等

菌包原料在预湿前需混合均匀配料,故搅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粉尘。每台搅拌机自带旋风除尘设备1套,处理风量为1000m3/h,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同一个15m排气筒排放。

③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污泥、高压蒸汽灭菌后的废弃玻璃器皿交与环卫部门处置;餐饮垃圾、隔油池废油、油烟净化装置废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及机修固废交与有资质单位处置。该部分固废实现合理处置。

旋风除尘器粉尘直接作为生产原料回收利用;不合格木耳外售可回收利用的厂家;高压灭菌后的废弃培养基、废弃培养基原料及废弃菌包交给当地村民用于农田施肥。该部分固废实现资源化利用。项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处置率100%。

④噪声

经预测分析,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运营期噪声对大科多村贡献值小,对其声环境影响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