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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改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0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5-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雪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红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红河县雪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县雪亮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HHZB20190182

  2.3招标内容:包含雪亮工程建设前端设备建设,网络传输建设等,要求3年服务期满后设备产权无条件转移给采购方(详见采购清单)

  2.4采购预算及招标控制价: 9347390.00元

  2.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采购清单所含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6计划工期: 2019年8月31日前完工

  2.7质量要求:采购内容须满足《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35114-2017)等标准体系的要求,且雪亮工程平台能接入红河县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平台,统一运维,同时进行,并与上级公安部门成功对接。

  2.8质保期:雪亮工程所采购设备质量保修期和运营维护期不低于3年。

2.9项目款支付方式:建设项目按甲方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服务费分为3年付清,计划3年支付比例3:3:4,具体以采购后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 具有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生产或者经营销售范围符合采购商品;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7年度审计财务报表;

  3.5 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说明;

  3.7因本次招标购买服务涉及长距离网络传输,因此投标单位须具备国有网络运营公司签署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意向性合作声明;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章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有效期内每日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④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⑤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或回执单,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办事处(红河县莲花路住建局一楼商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6.1.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1.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须持企业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解密,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6.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6月11日09时30分。

  6.2.2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凹腰山新环局旁);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县公安局

  地址:红河县莲花路

  联系人:陈勇

  电话:135****1080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号

  联系人:杨洁莲


                                 日期: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