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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84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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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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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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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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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现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19年1月7日(星期一)17:00前反馈县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