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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43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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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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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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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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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发放2016年度特困供养金853万元
2016年红河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2221户2272人,发放特困供养金853万元,其中:集中供养696人,发放供养金230万元;分散供养1576人,发放供养金623万元。据悉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对象、分散供养对象补助标准分别由104元/月提高到500元/月、410元/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306元、396元,分别增长380%、294%。
该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加强资金的专户管理,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同时进一步规范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程序,认真完成特困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