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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9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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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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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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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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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十四五”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
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变,我国疾病谱已经从传染病为主导的死亡因素,逐渐转变为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和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等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下称“慢病”)。红河县2022年开始启动了“云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创建工作,成立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安排专项经费,把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现将我县“十四五”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发布如下:
一、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居民健康档案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满足居民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健康决策需要的系统化信息资源。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了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红河县2022年健康建档率为95.00%,为提升我县人群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传染病疫情稳中有降
我县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实行传染病网络直报、零报告、预警报告、评估报告等制度,明确了网络直报单位责任人、工作职责、规章制度。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从2018年317.56/10万下降到2022年的242.72/10万,总体下降了23.57%。
三、人均期望寿命逐步提升
红河县平均期望寿命由2018年的71.77岁提升到2022年的71.96岁,提高了0.19岁,其中男性68.18岁,女性77.46岁。
四、慢性疾病仍然是居民健康的首要危害
2022年,红河县报告死亡个案2053例,粗死亡率721.35/10万,标化死亡率783.68/10万。男性死亡1241例,粗死亡率845.49/10万,标化死亡率984.46/10万,女性死亡812例,粗死亡率589.14/10万,标化死亡率597.23/10万。三大类疾病中慢性病占据主要死因位置,其次是损伤和中毒、传染病/母婴及营养缺乏性疾病。慢性病粗死亡率为642.99/10万,占总死亡的89.14%;其中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疾病的粗死亡率依次为151.09/10万、135.98/10万、100.84/10万、52.35/10万和52.35/10万;其次是损伤和中毒,粗死亡率为41.11/10万,占总死亡的5.70%;最后是传染病/母婴及营养缺乏性疾病,粗死亡率为21.78/10万,占总死亡的3.02%,其他疾病粗死亡率为15.46/10万,占总死亡的2.14%。
2022年,红河县主要慢性病患病危险因素调查,主要表现为:
(一)超重率及肥胖率。2022年红河县18岁及以上居民超重率为29.85%,男性居民超重率为31.12%,女性居民超重率为28.57%,男性高于女性2.55%。男性、女性都以35-54岁组最高,分别是37.15%,28.57%。18岁及以上居民肥胖率为12.50%,男性12.24%,女性12.76%,女性高于男性0.52%,男性肥胖率35-54岁组最高(15.63%),女性肥胖率55岁及以上组最高(15.97%)。
(二)高血压及其控制。18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患病率为23.15%,其中男性、女性分别为27.93%、18.37%,男性高于女性9.56%,不论男性、女性,高血压患病率均随年龄的升高而增高,知晓率为39.39%,高于我云南省平均水平(31.0%),治疗率为73.43%和控制率为41.26%,均高于云南省平均水平(23.20%和9.70%)。
(三)糖尿病及其控制。2022年红河县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患病率为6.19%,其中男性为8.16%,女性为4.21%,男性高于女性3.95%,男性及女性糖尿病患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上升。男性居民糖尿病患病率为:18-34岁组为5.97%,35-54岁组为9.03%,55岁及以上组为11.81%;女性居民糖尿病患病率为:18-34岁组为1.99%,35-54岁组为5.21%,55岁及以上组为7.64%,知晓率为41.24%,治疗率为67.50%,控制率为50.00%。
(四)血脂异常。2022年红河县18岁及以上居民高胆固醇(TC)血症患病率为5.42%,其中男性患病率为6.76%,女性患病率为4.08%,男性高于女性2.68%,随年龄的增长患病率逐渐升高。男性居民高胆固醇血症患病率18-34岁组5.68%,35-54岁组7.99%,55岁及以上年龄组6.94%;女性居民高胆固醇血症患病率18-34岁组2.84%,35-54岁组3.82%,55岁及以上年龄组7.64%。
五、居民健康仍存在多种危险因素
(一)吸烟行为。我县居民现在吸烟率为33.16%,女性吸烟率为2.93%,其中男性吸烟率为63.39%,日吸烟量为14.30支。
(二)饮酒行为。我县居民男性女性的饮酒率均高,18岁及以上人群饮酒率,男性为38.46%,女性为5.10%,饮酒者日均酒精摄入量为57.25克,饮酒者中危险饮酒率是47.60%,饮酒者中有害饮酒率33.33%。红河县居民危险饮酒率和有害饮酒率较高,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患病率的危险因素。
(三)蔬菜、水果摄入不足。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标准,蔬菜水果每日摄入量至少为400克。本报告中将人均每日摄入量低于400克视为摄入不足。
1.红河县18岁以上居民每天蔬菜类食用量为433.03克;红河县居民中有30.74%的居民每天摄入蔬菜量不足。
2.红肉摄入过多:我县居民每人每天平均摄入量为53.95克,其中男性58.67%,女性49.23%,摄入过量的人数较多,应注意合理饮食。
3.食用油摄入过量:《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指出,食用油每人每天的摄入量不超过25克或30克,超过30克为过量摄入。红河县居民食用油平均摄入34.38克,2022年红河县家庭人均烹调油摄入量超过30克的比例为35.84%;人均烹调油摄入量超过60克的比例为2.61%;家庭人均烹调油摄入量超过90克的比例为0.7%。
4.食盐摄入过多:《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指出,食盐每人每天的摄入量不超过5克,超过5克为过量摄入。红河县居民食盐摄入6.26克,过量摄入率为86.48%。
5.身体活动:2022年红河县18岁及以上居民中身体活动达高强度者的比例为44.20%,中强度身体活动者的比例为66.20%,轻度身体活动者的比例为32.14%,常锻炼率为39.35%,从不锻炼的比例为14.67%,居民平均每日总静态行为的时间为4.75小时;整体趋势来看,我县居民应该合理加强身体锻炼。
六、建立健全慢病防治体系
红河县建立了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将慢性病的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的“十四五”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下发了《红河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红河县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通过积极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进一步使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得到了巩固和加强,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