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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41914-29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秋冬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县秋冬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获取招标文件并现场确认报名,并于2020年12月0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0496

  项目名称:红河县秋冬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最高限价: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仪器)

名称

单位

数量

参数要求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预算

(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医用防护服

6000

详见招标文件

480,000.00

270.00

2

医用隔离衣

3000

 

3

N95口罩

20000

200,000.00

4

医用外科口罩

447525

358,020.00

5

医用手套

60000

 

6

医用隔离眼罩

10000

 

7

医用隔离面罩

3000

 

8

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

500

 

9

一次性医用帽

10000

 

10

一次性鞋套

10000

 

11

含氯消毒泡腾片

10000

250,000.00

12

84消毒液

10000

 

13

75%酒精消毒液

10000

 

14

免洗手消毒液

10000

280,000.00

15

恒温转运箱

60

 

16

新冠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和采样管

人份

10120

419,980.00

  本次采购项目部分物资设单项采购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本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所列。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付。

  3.质量要求: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交货地点:红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资金来源:已落实。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必须整体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生产或者经营销售范围符合采购商品;

  2.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9年度审计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季度或月财务报表即可);

  2.5 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2019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6 拟投产品为医疗设备且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拟投产品为医疗设备且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说明;

  2.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9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产品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有效期内每日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④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⑤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或回执单,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云南省蒙自市护国路一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3.2投标人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及现场报名为有效报名,未现场报名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4.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4.1.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1.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须持企业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解密,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4.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12月7日9时00分。

  4.2.2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凹腰山新环保局旁);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yn.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hzy.net)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红河县莲花路

联系方式:赵云峰,0873-4624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方式:侯建伟,0873-303898,187****3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云峰

  电 话:0873-462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