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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xwjj/2026-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涉企收费项目-疫苗接种服务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理局关于建立健会收费长效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5〕723号)和州、县极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对预防接种服务收费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红河县涉企收费项目--预防接种服务费及标准公示如下:

1.本公示内容依据现行国家及省级政策制定,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最新规定及时更新并重新公示。

2.各预防接种门诊应严格执行本公示收费标准,主动向受种者提供收费明细,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强制服务收费。

  监督单位:红河县卫生健康局、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电话:红河县卫生健康局:0873-4621360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3-4621357

特此公示。


附:红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单位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架车乡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2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浪堤镇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3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车古乡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4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垤玛乡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5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大羊街乡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6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乐育镇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7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宝华镇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8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甲寅镇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9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洛恩乡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10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石头寨乡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11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阿扎河乡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12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迤萨镇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13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三村乡分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14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剂次

参照文件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4)


15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红河县人民医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3)


16

红河县卫生健康

红河县中医医院

事业单位

疫苗接种服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收入

具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支,服务内容包含诊查、注射、留观、耗材(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消毒材料)及接种信息服务等。除此之外,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5/剂次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