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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服务管理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42257-07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电子政务网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服务项目”的公示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电子政务网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内容、预算 

  (一)项目名称:电子政务网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网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服务项目采购及安装调试。提供县乡13套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通信线路接入,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提供20M光纤数字电路业务,保证物理层传输接入设备及线路的专用性,电路传输设备必须放在各级政府机房,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必须放在各视频会议室内;确保县乡13套视频会议系统与州政府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线路完全兼容、深度集成;提供县乡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所需要的视频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的售后和技术支持。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1、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网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服务项目是对原有系统的改造和升级,经过改造升级后,现有系统完全完全可以避免与州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及网络设备无法兼容、互联,导致与州级无法同期召开会议,调用信息的源情况。本项目实施目的是县乡与州级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线路完全兼容、深度集成,实现互联互通。通过采购电子政务网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可使系统系统性硬件稳定匹配兼容,深度集成,满足州县乡同步召开会议和联调联试要求。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提供县乡13套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20M光纤数字电路接入设备及业务,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保证通信网络线路物理层传输接入设备及线路的专用性,电路传输设备必须设置各级政府机房,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必须设置各视频会议室内;县乡13套视频会议系统与州政府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线路完全兼容、深度集成。 

  3、根据云财采[2014]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基于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其他基于技术、工艺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因此,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地址: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西山社区莲花路 

  四、专家论证意见表: 

  红河县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7年12月20日 

所属具体情形 

基于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其他基于技术、工艺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采购单位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名称 

“电子政务网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服务项目” 

项目金额 

20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县政府办原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及网络设备无法与州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及网络设备兼容、互联,导致与州级无法同期召开会议,调用信息源。本项目实施目的是我县乡与州级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线路完全兼容、深度集成,实现互联互通。通过采购电子政务网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可使系统系统性硬件能稳定,功能完善,完全满足要求。若加入其它企业提供的软硬件,将会存在兼容性、稳定性、可使用性存在严重问题,将影响未来管理和使用。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马斌勇 工作单位: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职称:主任 

专家2论证意见 

通过采购电子政务网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可使系统系统性硬件能稳定,功能完善匹配,完全满足要求,为避免兼容风险,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白正得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职称:职员 

专家3论证意见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使我县乡与州级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线路完全兼容、深度集成,实现互联互通、系统系统性硬件能稳定,功能完善,完全满足要求,为避免兼容风险,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杨奔明 工作单位: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综合论证意见 

为使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服务与州级系统完全兼容、深度集成。据云财采[2014]2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新扩建设备。 

专家组:马斌勇 白正得 杨奔明  

论证日期:2017年12月20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单位,由采购人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1份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红河县迤萨镇北门街) 

  联系电话:0873-462120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红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电话:0873-4622447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