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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服务管理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xzwfwj/2025-0006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务服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城市补短板建设项目—红河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河县城市补短板建设项目—红河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红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红县建发〔2025〕49号。项目招标人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筹措方式:银行贷款及公司自筹,招标代理为昆明德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红河县城市补短板建设项目—红河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红河县城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概算总投资4867.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968.66万元该项目对县城老城区片区、莲花片区等A片区、B片区、C片区、D片区新建管径 dn200~dn1000排水管网约51km;老县城区域内现状10个水塘的治理等。

2.4 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并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材料设备采购;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等。具体以实际总承包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2.5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7个月(含设计周期)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6.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3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项目分为1个标段。

2.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

3.2.1设计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施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在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施工成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人员配备表”的要求;设计人员除设计负责人外,还需包含给排水、道路工程等设计人员。

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和投标人近半年内至少任意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纳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包含基本开户行)、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原件扫描件;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情况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只需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3年后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6.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期间查询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均须提供)。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

2)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本项目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的投标,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8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5年0918日上午08:30分)

开标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跑马新街邮政局对面原国税局6楼)。

5.2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注意事项:①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远程在线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使用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密码确认)。如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②投标人在对应项目开标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开标会”模块,选择投标项目并实时关注项目开标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要求处理,且影响其开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③投标人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投标人未参加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上发布。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注意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红河县中心商业广场负三楼

    李云豪

  话:13095366251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德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高新区新发村鼎易天城9幢B区 1502号

    人:张猛、赵年顺

     话: 1596950460915887678917

行政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4621560。


施工人员配备

专业岗位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施工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安全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

质量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标准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材料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机械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劳务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资料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注:1、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兼职由投标人在“□”内打“√”。

2、此表为投标人配置项目人员最低要求。

3、若有其他上述表格中未提及的技术人员,可自行加入。

4拟派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