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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282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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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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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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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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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含水厂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县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含水厂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河县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含水厂新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红发改办〔2021〕17号”、“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红河县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含水厂新建)选址变更和内容增加的批复文件红县发改办〔2022〕178 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剩余部分县级自筹。现对该项目的红河县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含水厂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 红河县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含水厂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ZYZB-2023-001)。
2.2 建设地点:红河州红河县。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含近期工程及远期工程,分别为新建二水厂、老水厂改造、供水管网改造;给水干管、配水管总长度24340m(包含输水管长度),其中近期给水干管、配水管总长度23011m(23.011km),远期1329m(1.329km),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1)供水管网改造
①近期工程量:钢管规格DN500长度1299m、钢管规格DN450长度559m、钢管规格DN400长度5120m、钢管规格DN350长度5568m、钢管规格DN300长度4168m、钢管规格DN200长度3313m、钢管规格DN150长度2984m、钢管供水管线规格DN600长度17000m;现有水厂扩建(3000 立方米)、新建二水厂(20000立方米)、过河段管架桥长度40m宽、挖方填方、管网改造附属设施工程等。管线总长度约23011m,不包含输水管长度17000m、过河段管架桥长度40m宽。
②远期工程量:钢管规格DN100长度1329m、钢管输水管线规格DN600长度27000m、过河段管架桥长度40m宽;挖方填方、管网改造附属设施工程等。管线总长度约1329m,不包含输水管长度27000m、过河段管架桥长度40m宽。
(2)现有水厂改造
现有水厂改造主要内容为:利用现有备用的反应池、沉淀池进行改造,使备用反应池、沉淀池正常运转,同时利用门口空地新建清水池约200m³。
(3)二水厂新建(全自动智能化)
二水厂位于“红河县迤萨镇勐甸村委旧寨勐洞尖山”,水厂及附属道路总占地面积40亩。二水厂新建(全自动智能化)总体规模2万m³/d。
2.4项目计划总投资:总投资约16026.43万元,招标规模16026.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3151.16万元。
2.5 招标范围:红河县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含水厂新建)项目的勘察、设计(含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6 工期要求:36个月(含设计周期),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2.7 质量要求:
(1)勘察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确保本项目的地勘成果通过相关行业部门审批,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设计: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3)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4)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8 承包方式: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9 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剩余部分县级自筹。
2.10后续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1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可为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书面说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此要求不作为2022年新成立公司的强制要求。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新公司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供材料即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云南”网站 (http://yncredit.yn. 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必须是从“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全部内容;其他网站查询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屏。
3.6企业业绩要求:
勘察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承担过1个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设计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承担过1个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施工企业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完成过1个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合同竣工时间为准)。
注:新注册企业无业绩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
3.7 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8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9施工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总项目负责人应为施工企业人员,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随意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0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随意更换,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11项目组成人员要求:
①拟派的项目设计人员中,除设计负责人外,应配备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中每个专业配备中必须包含1名以上(含1名)专业人员。
②施工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以上人员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随意更换。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3月21日08时00分至2023年3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报名,凭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登录交易平台,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并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跑马新街邮政局对面原国税局6楼)。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方式: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5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记录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同时,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的相关操作,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注意事项:根据《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的要求,进入州、县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选择网上开标方式交易,投标人通过网上解密投标文件完成参与交易,原则上不再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人按要求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s://www.ynjzjgcx.com/)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8801045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16-1118号
联 系 人:羊振、曾艳红、崔路新、普清秀
电话:0871-63856268 13619691532
监督部门: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873-462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