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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282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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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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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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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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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2024年上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红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住建局的业务指导下,局领导关心帮助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和住房保障制度、认真完成逐年增加的工作任务。有力推进了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改善了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镇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省、州要求对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情况、住房分配情况及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等,在县住建局网站上进行公开。
2、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网站建设工作,在州住建局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计划年内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网站的建设任务。
3、制定了红河县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在住房分配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排队轮候、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家庭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文件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对日常文件的上报工作,及时对省、州、县发出的各类统计报表、季度报表等按时、按质、按量真实、准确、完整进行上报。
(三)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按《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做到了档案专人专管。对住房保障对象一户一档管理。逐步规范档案收集、整理、查阅等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四)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情况
2024年租赁补贴下达指标150户,截止目前已发放47户,人数约59人,金额2.43万元。
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推进情况
我县系统房源总量6916套,应导入6916套,目前已导入房源4850套。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2024年,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2024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云建保[2024]9号)文件要求,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建指标任数为60套,该项目于2023年7月提前开工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装修价段。
资金收支情况:
(一)已到位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3万元,(其中:租赁补贴资金11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62万元)
(二)2024年1至6月租金收入约174.46万元,已上缴174.46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涉及群众多,核实申请人实际租住情况所需人力、物力多且耗时长,易出现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二)保障房居住群体繁杂,人口素质参差不齐,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无法第一时间掌握居住人的动态信息。
(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小,满足不了一家人居住。
(四)保障房建成年代久远,应按每年定期清理下水道、化粪池等维护管理,但维修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无法按期及时清理维修维护,导致下水道堵塞,群众上访,意见大,满意度低。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坚持实际、公平、公正、公开的补助原则,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充分整合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民政、不动产中心、交警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实行部门联动,建立起覆盖广泛、数据真实、反应灵敏的信息采集网络系统和动态巡察制度,保证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
(二)做好分配入住后的管理工作,确保入住对象满意。尽可能由物业服务机构参与管理,规范管理制度。
(三)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分配以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争取实物配租(售)和货币补贴相结合,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有效解决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
(四)规范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强化社会监督,同时定期开展保障对象资格核查、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检查,及时做好不再符合保障资格入住对象的退出工作,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公正、公平、透明。
(五)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制度,把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向新台阶。
(六)根据《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红河县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县建编〔2024〕26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在红河县公共租赁住房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满五年的租户重新审核承租人的申请资料,及时清退不符合续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