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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36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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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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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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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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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红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的听证会公告(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红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听证规定,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举行《红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事项:对《红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2月下旬在红河县自然资源局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听证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群众代表。
五、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1.报名要求
凡户籍在红河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红河县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代表。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请至红河县自然资源局保护利用开发股办公室填写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网上报名请登录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18187378223@163.com。
3.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龙欢18887358192)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 1 月30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