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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363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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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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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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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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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红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红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红河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州的工作安排,及《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红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红政发〔2018〕80号)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32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9153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2052.73公顷(480791.0亩)。其中,水田14804.52公顷(222067.8亩),占46.19%;水浇地187.19公顷(2807.9亩),占0.58%;旱地17061.02公顷(255915.3亩),占53.23%。耕地面积较大的主要分布在迤萨镇、架车乡、阿扎河乡、洛恩乡等4个乡(镇),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1.2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36.38公顷(3545.7亩),占全县耕地的0.7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29.66公顷(9444.9亩),占1.9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927.81公顷(58917.2亩),占12.2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391.27公顷(140869.1亩),占29.3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7867.61公顷(268014.2亩),占55.75%。
(二)种植园用地8244.04公顷(123660.6亩)。其中,果园4237.52公顷(63562.8亩),占51.40%;茶园2704.20公顷(40563.0亩),占32.80%;橡胶园1.37公顷(20.6亩),占0.02%;其他园地1300.95公顷(19514.3亩),占15.78%。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迤萨镇、阿扎河乡、架车乡、大羊街乡等4个乡(镇),占全县种植园用地面积的61.86%。
(三)林地137396.15公顷(2060942.3亩)。其中,乔木林地112442.06公顷(1686630.9亩),占81.84%;竹林地499.05公顷(7485.8亩),占0.36%;灌木林地23208.34公顷(348125.1亩),占16.89%;其他林地1246.70公顷(18700.5亩),占0.91%。架车乡、垤玛乡、洛恩乡等3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2.93%。
(四)草地4198.87公顷(62983.1亩)。其中,人工牧草地22.30公顷(334.5亩),占0.53%;其他草地4176.57公顷(62648.6亩),占99.47%。草地主要分布在迤萨镇,占全县草地面积的57.51%。
(五)湿地266.19公顷(3992.9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其中1个二级地类,均为内陆滩涂;全县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盐田、沿海滩涂、沼泽地7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湿地主要分布在红河、本那河、尼洛河等河流沿岸,迤萨镇、洛恩乡、架车乡等3个乡(镇),占全县湿地面积的82.3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408.48公顷(51127.2亩)。其中,建制镇用地602.07公顷(9031.1亩),占17.66%;村庄用地2478.29公顷(37174.4亩),占72.71%;采矿用地306.23公顷(4593.5亩),占8.9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89公顷(328.4亩),占0.64%。
(七)交通运输用地2779.97公顷(41699.6亩)。其中,公路用地1255.38公顷(18830.7亩),占45.16%;农村道路1523.42公顷(22851.3亩),占54.80%;管道运输用地1.17公顷(17.6亩),占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30.93公顷(22964.0亩)。其中,河流水面1062.92公顷(15943.8亩),占69.43%;水库水面299.62公顷(4494.3亩),占19.57%;坑塘水面100.21公顷(1503.2亩),占6.55%;沟渠30.89公顷(463.4亩),占2.02%;水工建筑用地37.29公顷(559.4亩),占2.43%。迤萨镇、架车乡、三村乡等3个乡(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较多,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49.1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