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43743-12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01
  • 时效性
    有效

地质环境股职责

  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因地下水过量开

  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