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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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rzyj/2026-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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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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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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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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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省红河县哈龙煤矿地质普查拟纳入自行废止探矿权名单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态化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3〕411号)等有关规定,因云南省红河县哈龙煤矿地质普查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探矿权续期手续,不符合探矿权续期条件,现将云南省红河县哈龙煤矿地质普查纳入自行废止探矿权名单清理注销,现予公示。
矿权人应当履行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和探矿权占用费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因探矿权的废止而免除。
公示期:2026年7月17日—2026年8月31日(30个工作日)。矿权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地址:红河县莲花路,电话:0873-3036681);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程序上报矿业权审批机关纳入自行废止名单,清理注销探矿权。
附件:红河县过期探矿权拟纳入自行废止探矿权名单
附件:
红河县过期探矿权拟纳入自行废止探矿权名单
序号 | 勘查许可证号 | 项目名称 | 矿权人 | 勘查矿种 | 有效期起止 | 履行责任和义务主体 |
1 | T53120130201047342 | 云南省红河县哈龙煤矿地质普查 | 红河红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煤矿 | 2013年2月28日至2015年2月28日 | 红河红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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