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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44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9
  • 时效性
    有效

五大曝光||违法曝光(酒驾 第十一期)

简要案情: 

  李某干,男,身份证号码:5325291989****2716,户籍登记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乐育镇大新寨村委会。2021年02月25日21时00分,驾驶车辆号牌为云A2L3**号小型轿车行至阳金线(阳宗-金水河公路)296公里200米处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李某干进行检测,李某干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责任认定: 

       李某干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李某干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壹仟伍佰元的处罚。 



附件【微信图片_2021042308065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