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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部门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xlcj/2026-0001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关于2025年度遥感监测线索核实线索整改工作自查自验报告

根据《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遥感监测线索核实填报的函》,红河县涉及1点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和督促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描述

2025年度遥感监测线索点位编码:2025-A1-01-53-0992-00,点位坐标:经度102.17519、纬度23.39943,活动类型:农业开发,占地面积:9.03公顷。

二、整改情况。

(一)目标

按照《红河县新增生态红线点位整改方案》要求,2026630日完成植被恢复,但由于该点位处于干热河谷地带,雨季才能进行整改,故写情况说明将整改时限修改为2026930日前。

(二)措施

1.责令对已开挖的林地按原地类进行恢复。种植水冬瓜树、樱花树等恢复林地

2.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对农业开发者做出相应的处置。

3.相关行业部门及乡镇加强日常监管和政策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时限2026930

(四)进展情况

1.20251125日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和大羊街乡人民政府到现场核查,核查时已停工,并将点位进展情况逐步录入系统。

2.2025121定了《红河县2025年度遥感监测线索点位整改工作方案(2025-A1-01-53-0992-00)》,并按《方案》要求逐步进行了整改,202676日至8日,大羊街乡人民政府对该点位农业开发者进行了植被恢复监督工作。

3.2026713日,县林草局牵头组织专家和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大羊街乡人民政府林业站等相关部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整改验收。

4.20251217日县林草局进行了立案调查;2026713日,县林草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5.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宣传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等活动,对群众进行了生态保护、植被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宣传。

三、整改成效。

整改后,该点位已种植栎树。种植的株行距符合造林标准。所种树种长势良好,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植被恢复到位,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验收。

四、自查自验情况。

已完成县级自查自验,于2026713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验收。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问题整改、长效监管、系统提升”展开,提升跨部门联动效能,确保红线区域和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附件:1.整改前图片

2.整改中图片

3.整改后图片



附件1:整改前图片

附件2:整改中图片

附件3:整改后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