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部门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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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lcj/2026-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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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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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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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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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关于2025年度遥感监测线索核实线索整改工作自查自验报告
根据《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遥感监测线索核实填报的函》,红河县涉及1个点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和督促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描述。
2025年度遥感监测线索点位编码:2025-A1-01-53-0992-00,点位坐标:经度102.17519、纬度23.39943,活动类型:农业开发,占地面积:9.03公顷。
二、整改情况。
(一)目标
按照《红河县新增生态红线点位整改方案》要求,2026年6月30日完成植被恢复,但由于该点位处于干热河谷地带,雨季才能进行整改,故写情况说明将整改时限修改为2026年9月30日前。
(二)措施
1.责令对已开挖的林地按原地类进行恢复。种植水冬瓜树、樱花树等恢复林地。
2.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对农业开发者做出相应的处置。
3.相关行业部门及乡镇加强日常监管和政策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时限:2026年9月30日
(四)进展情况
1.2025年11月25日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和大羊街乡人民政府到现场核查,核查时已停工,并将点位进展情况逐步录入系统。
2.2025年12月1日制定了《红河县2025年度遥感监测线索点位整改工作方案(2025-A1-01-53-0992-00)》,并按《方案》要求逐步进行了整改,2026年7月6日至8日,大羊街乡人民政府对该点位农业开发者进行了植被恢复监督工作。
3.2026年7月13日,县林草局牵头组织专家和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大羊街乡人民政府林业站等相关部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整改验收。
4.2025年12月17日县林草局进行了立案调查;2026年7月13日,县林草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5.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宣传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等活动,对群众进行了生态保护、植被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宣传。
三、整改成效。
经整改后,该点位已种植栎树。种植的株行距符合造林标准。所种树种长势良好,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植被恢复到位,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验收。
四、自查自验情况。
已完成县级自查自验,于2026年7月13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验收。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问题整改、长效监管、系统提升”展开,提升跨部门联动效能,确保红线区域和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附件:1.整改前图片
2.整改中图片
3.整改后图片
附件1:整改前图片
附件2:整改中图片
附件3:整改后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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