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45157-737
-
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3-12
-
时效性有效
(云财税〔2019〕87号 )云南省财政厅 昆明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亚气”项目可享受返税政策进口天然气数量的通知
(云财税〔2019〕87号 )云南省财政厅 昆明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亚气”项目可享受返税政策进口天然气数量的通知
附件【(云财税〔2019〕87号 )云南省财政厅 昆明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亚气”项目可享受返税政策进口天然气数量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