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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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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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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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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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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发展轨道,取得明显成绩,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红河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处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均配备了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信息员统一发布,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带头抓、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保障情况
红河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分管领导亲自抓,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整改措施,进行全面落实,认真制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信息公开的目标和任务,把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各乡镇、各部门积极筹集资金购置设备、开通网络,积极提供技术支持,确定信息采辑人员,为全县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办公环境。
(三)加强宣传和业务学习培训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广泛开展了有关法规宣传活动,共有13个乡镇和县直55个单位3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内容以及各单位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办事时限、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作了大力宣传,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和业务指导培训。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公开相关业务培训,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更新编制公开年度报告、《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等业务指导培训,开展网站日常更新、处理和运维交流培训活动,同时,邀请县保密局有关领导作政府信息公开中保密信息审查培训,增强了保密意识,进一步了解了保密与公开两者的界限区别,为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云南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云南省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努力推进制度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按程序运行,建立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具体推进,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保密局、县广电局及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公开考核办法》、《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县政府信息不能确定属性审核表》、《县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五)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认真按照省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适时在线监测,深入基层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要求限期内整改落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挥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便于群众获取信息载体和场所的作用。认真细致地梳理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级分类,设立栏目。借助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61个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积极利用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报、侨乡红河报刊、无线通讯、设立公告栏目和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部门信息;结合“阳光政府”的实施,设立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专网,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相互链接,互为补充,成为全面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窗口和便民服务的重要平台。
2015 年全县以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达9252条。其中:网站公开5974条;微博公开48条;微博公开150条;其他其他方式公开3080条。全年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批公开、政府载体公开、政务服务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成立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中共红河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制度》、《红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红河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红河县人民政府重要工作落实制度》等10项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规章制度,并制作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方便人民群众查看监督。并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带动行政审批公开、信息载体公开、信息服务公开工作,开展县属各单位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审批清理清查工作,根据清理后的各单位行政职权,编制职权目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并在办事流程图上标明办理单位科室、办结时限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积极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和体系。
(三)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结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坚持以“财政收支透明,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把财政预算数据的公开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在年初预算时,按照部门预算规程,坚持“两上两下”制度,确保预算编制程序完整。财政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设置了各类财政收支明细表格,重点对各单位公用经费、工作经费、县级专项资金等细化到具体项目,更加详细、全面地反映政府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心里明”。对反复审核修订后的年度预算草案,通过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不同意见,确保群众对全县年度财政预算数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5年除涉密部门外,全县所有财政拨款的75家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已经在县政府网或部门公开网公开。其中:政府总预算由县财政报县人大审批后在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部门预算由人大审议通过后于2015年3月初由县财政批复到各单位,由各单位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县级汇总数由县财政统一汇总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由各单位在部门信息公开网公开。
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各部门信息公开网对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结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使社会公众对全县的财政收支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特别是预算中涉及“三公”“民生”、“三农”等支出的公开,使广大群众真正明确了“国家的钱花在了什么地方”,也使公众了解了政府的政策倾向、执行效率和管理成本,实行了政府财政在人民群众监督下运行。
(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依托县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主做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范畴,通过信息公开网、县政府门户网、各部门网征地信息形成网络公开为主,张榜公示为辅的公开格局,让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查看各类公开信息,特别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信息,做到让群众事前知晓,事后明白。2015年共进行政府采购174宗,公开174宗;国土交易11宗,公开11宗;工程建设78宗,公开78宗;召开听证会4次,做到宗宗公开,事事明白,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持续深化招生、医疗卫生领域、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网络作为主要推手,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医院等固定公开点为辅,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宣传单、“12315”等方式方法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打击群众利益的行为。2015年通过网络信箱公开和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76件,办理76件,办结率达到100%,办结满意率达100%,实现在线办理,在线公开,改变以往群众等的局面。大力促进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关注成本与效率,关注公共服务的顾客导向,以提供更透明化、回应性的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各乡镇、各部门明确了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公布了办公时间、地点、联系人,依法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等内容,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2015年,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当面申请等形式,全县共收到3件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数3件,已全部向申请人提供了相关信息文档,并全部实行免费提供服务。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以来,公众通过网络在线咨询政务公开信息902人次;通过96128电话查询83条;通过现场咨询2074人次,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已及时作了明确答复,咨询处理全部办结,满意率达100%,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过多,导致工作程序繁琐。二是各乡镇、部门的人员流动性大,导致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三是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和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还需建立健全。五是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紧缺,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六、2016的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红河县实际,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2016年,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完善工作思路,创建阳光政府。
(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如“三公”经费等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五)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史可查,经受得起历史考验。
(六)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与保密局、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网络监测信息更新情况,并进行适时通报制度,提高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