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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24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民宗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未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并完善信息报送、媒体平台管理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等制度,压实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民宗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有机融合,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惠企政策解读和行业工作动态发布的首发平台,及时准确录入部门职责、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准确进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定期进行动态更新,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定期督查、认真考核,对因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工作失误,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从严追究、从重处罚。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定期向群众、民族学协会、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等服务对象进行意见征询,了解社会公众对民宗局的满意度,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2023123112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民宗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压实明确,任务落实到位,能够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及时公开重大民生信息和行业动态,但还存在部门文件公开不够及时,个别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下一步,县民宗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与各级各部门主动协调沟通,借鉴学习县内外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民宗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政务公开新旧动能持续转换,助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再梳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对口压实到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方向明确、环节紧密、质量过硬。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将新发展理念与政务公开工作深度融合,在现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科学、高效的工作方式,从源头上杜绝工作认识不足,公开意识不强等情况,确保民族宗教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质达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民宗局未曾收取过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