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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19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农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红河县农科局全面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注重加强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情况。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公开我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的规章、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突出政府公开重点。及时公开红河县农业农村方面的各项乡村振兴产业政策、惠农补贴政策、防灾减灾、动物疫病管理、产业组织化、集体经济、党风廉政等政策执行情况,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根据红河县农科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在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填写《红河县农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推进“五公开”情况。农科局公开并集中展示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及时公布我局保留的和调整的县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以及保留的和调整的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等。

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局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乡村振兴法》,《动物防疫法》等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开展政策解读,并在局网站宣传有关红河县农业农村扶持政策。

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制定《红河县农科局关于修订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工作暂行办法》,对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及时、详尽。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经费投入情况

农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按工作职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兼职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包括公开、更新本单位政务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农科局为规范网站信息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农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不够新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还不够及时。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思想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强学习新传媒技术,充实年青新进人员,多举措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依规及时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