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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8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红河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河县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定,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现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红河县信访局共制作政府信息2条,其中主动公开2条,依申请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主动公开信息类型为财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至今,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红河县信访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上报工作,做好《2021年度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等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访局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公示栏、政民互动、县长信箱等专栏,不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的进行公开、公示,还能多渠道了解群众的切实利益诉求,更好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升网上信访占比,真正把网上信访平台打造成网上“群众之家”,做到信访过程透明可查。2021年,红河县信访局网上信访共办理96件信访件,96件信访件都在第一时间流转到各职能部门办理,职能部门均在规定的时间内(60天)办结信访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其他人员协调配合。以制度为抓手,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编制、更新信息,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的监督与审查,确保公开落实到位、内容规范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红河县信访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量较低,信息公开类别、内容不够丰富,存在信息时效性较低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精准对接工作的有效性较低,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信访局身兼数职,政务公开工作尚处于学习摸索时期,缺乏较强的专业性。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红河县信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落实2022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有效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规范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二是要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