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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8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红河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有效地促进了服务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综合股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合股、财务室、项目股、沪滇股等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示公开,保证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规范发布流程。按《条例》要求,保证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性、严谨性,确保信息的数量、质量以及符合各项法律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的发布流程,建立健全审核体制。层层审核,落实负责人责任制。做到信息公开的精准,认真对待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大考核监督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通过自查、重点督查、专业核查等进行综合考评,以考核评议推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围绕动态监测、强化风险预警、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有机结合,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2021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6期,其中: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目录1期,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1期,红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1期,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红河县第二批计划内项目资金公示1期,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红河县第一批计划内项目资金公示1期,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红河县区级计划外项目资金公示1期。

在其他门户和公示栏公开党务工作、人事变动等信息10余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流程操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便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深入学习,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