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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02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工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红河县工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依申请公开情况。无依申请公开办件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执行信息发布责任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建章立制,严格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有机融合,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企业关心关注政策的问题为主要目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惠企政策解读和行业工作动态发布的首发平台,及时准确录入部门职责、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准确进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定期进行动态更新,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监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根据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地进行。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定期向群众、企业主体等服务对象进行意见征询,了解社会公众对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工作的满意度,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2023123112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压实明确,任务落实到位,但与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需拓展,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优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需完善,利企惠民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积极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性运行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与力度。组织相关部门运用多样化形式、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提升解读信息传递效率。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积极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