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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02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红河县气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红河县气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红河州气象局和红河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红河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需要落实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事前谋划、事中督导、事后总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主动公开行政机关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以及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公开我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红河县气象行政执法、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预警等情况,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根据《红河县气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在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暂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制定《红河县气象局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工作暂行办法》,对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及时、详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度,红河县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对各类公开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进行更新上载。通过微信公众号、OA系统、邮箱、电视台、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渠道推送各类气象防灾减灾、气象预警、人工影响天气以及单位文化活动等信息;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公开气象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保密工作人员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及时公开涉及我局的新闻动态、部门动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云南省红河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部分信息未及时公开;二是缺乏主动性,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三是在推进政务公开化、科学化、便捷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25年改进措施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深入学习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等条例和文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政策文件的学习理解,加强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开发具有多样性、实用性、针对性的气象服务,加强公开内容与气象工作的有机结合,丰富气象政府信息的内容。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梳理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培训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