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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02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持着公开透明、服务群众的原则,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构建起一把手挂帅、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另一方面,优化工作流程,明确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各环节职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红河县信访局共制作政府信息2条,其中主动公开2条,依申请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主动公开信息类型为财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红河县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单位实际,主动公开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信访工作职能、制度文件、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访局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等专栏,不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的进行公开、公示,还能多渠道了解群众的切实利益诉求,更好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的发布,并由相关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审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落实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查、公开审查同步进行,严把审查关、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红河县信访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够二是信息公开量较低,信息公开类别、内容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不足,下一步,红河县信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扎实有效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二是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