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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hhxmzzj/2026-0000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红河县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红河县民政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红河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日常工作重要内容,以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为抓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25年,紧扣民政主责主业,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通过政务网站及时发布民政领域各类信息63条,其中重点公开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补贴资金发放信息58条,全面、准确、及时展现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红河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规定,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红河县民政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红河县民政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紧扣民政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工作责任,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内容规范、发布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红河县民政局充分利用“红河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发布民政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民生服务等各类信息,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便捷性,让群众能够及时、便捷获取民政相关信息,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红河县民政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督查范畴,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压实各岗位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格式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整改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强化全程跟踪问效,以严格的监督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中,红河县民政局在宣传推广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宣传内容和形式缺乏吸引力,未结合民政业务特点和群众需求开展针对性的公开内容宣传,导致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不深入,主动查询和利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不足。

(二)改进措施

创新宣传内容形式,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海报、折页和短视频,以“一问一答”“动画解读”等形式,清晰介绍信息公开的范围、查询步骤、咨询渠道;围绕低保申领、补贴发放等群众关切事项,推出“公开信息实用指南”系列内容,明确告知群众可查询的具体信息及获取路径,提升宣传吸引力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