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hhxlcj/2026-0000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遵循《条例》要求,按照省、市、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理念,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聚焦生态保护修复、林草资源管理、政务服务优化、行政执法规范等核心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林草领域核心工作与群众关切,系统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可及。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精准完善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28条,涵盖审批服务、备案登记等关键环节,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二是规范权责清单公开,持续完善云南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服务事项中的权责清单,明确170条事项的职责边界、实施依据与办理流程,推动权力运行透明化;三是严格落实基层公开要求,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按规定开展公示工作,当期公示0条(无相关应公示事项);四是强化政府网站公开渠道建设,在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精准公示林草领域相关信息6条,内容涉及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本地林草工作资讯;五是规范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案件5件,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同步公示案件10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六是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2条,助力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通过多平台、多维度的信息公开举措,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林草工作阳光化、规范化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单位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2025年,收到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基础,我局建立健全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内容更新与运营管理,确保平台稳定运行、信息及时流转。严格恪守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核心原则,构建分层级、全链条审核体系:对外公开的所有信息,均需经业务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流程,重点核查内容的合法性、数据的准确性、表述的规范性及涉密信息的安全性,坚决杜绝违规公开、错误公开等问题。审核通过后,由专人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格式对外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与可追溯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管理与公开工作的质量效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完善红河县林草局微信公众号红河县林草平台建设,设置信息公开专栏,由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定期更新。持续提高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我局重点对本单位发布的重要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采用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2025年共发布林草工作动态106条,积极做好本单位重大会议内容公开,及时发布重要会议内容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职责,增强工作力量,并安排专员专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业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认真落实专人值班和人工读网制度,对错链、死链和不良链接等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监测,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和信息规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要求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县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仔细学习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工作办理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当前信息公开多集中于事项清单、工作动态等基础层面,对林草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明细、政策实施成效评估、生态保护修复具体进展等深层次信息公开较少,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难以完全满足公众精细化信息需求。

2.宣传推广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公开内容的宣传覆盖面较窄,部分群众对信息公开渠道、查询方式了解不深,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知晓率偏低,导致公开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足,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建设,提升信息质量。一是制定《林草领域重点信息公开清单》,聚焦生态保护修复、林长制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管理等群众关切领域,细化公开事项、明确公开时限,重点公开项目审批流程、资金拨付进度、实施成效等深层次信息,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除文字解读外,同步制作图解、短视频等可视化解读产品,邀请业务骨干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增强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和易懂性。

2.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知晓范围。一是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红河县林草微信公众号、乡村广播等载体,常态化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入口、查询方法及公开内容,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海报,在政务服务大厅、乡镇林业站、村委会等场所张贴发放。二是开展精准宣传,结合义务植树、森林防火宣传、林草普法等线下活动,现场为群众讲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县林草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收费金额为0元;无其他需要专门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