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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hhxsjj/2026-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红河县审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红河县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审计监督职能,紧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审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方式,关注舆情民意,不断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6条,在省审计厅、州审计局、政府门户网站等多家网站发布信息20余篇,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效能。

(一)主动公开

坚持依法公开、求真务实原则,聚焦审计工作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一是聚焦核心业务公开,将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全部公开,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单项审计结果公告,全面展现审计工作成效。二是推进关联信息公开,积极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和公众对审计整改的促进作用,形成监督闭环。三是规范基础信息公开,通过官方平台及时公开局领导班子人员分工、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权限、全局性工作制度、审计工作程序、审计纪律及监督方式等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回应群众诉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渠道、处理期限和答复格式,落实专人负责申请事项的统筹办理,强化各科室协同联动。完善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对申请内容进行精准研判,区分不同情形规范答复,做到审核严谨、回复客观、精准全面。同时规范留言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咨询类诉求,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正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相关申请处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将信息公开管理融入审计业务全流程,构建事前审查、事中管控、事后监督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及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层层把关。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文稿和保密审核,法制审理综合与计划科室负责合法性审查,经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由专人负责发布,确保公开信息无错漏、无涉密、无不当表述。同时加强信息归档管理,对已公开信息分类整理、规范存档,保障信息可追溯、可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多平台联动、广渠道覆盖原则,优化公开载体,提升信息传播实效。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平台,严格按照规范设置栏目,优化检索、查阅、下载功能,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发布、实时更新,保障群众便捷获取信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拓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灵活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与上级审计部门及地方政府平台的衔接联动,主动对接省审计厅、州审计局、县政府门户网等平台,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公开格局,全年通过多平台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0余篇。

(五)监督保障

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支撑。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发布的及时性、流程的规范性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畅通监督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受理机构、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鼓励干部群众参与监督,主动收集社会各界对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工作举措。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政策理解能力和实操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及上级工作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多以基础业务信息、工作动态为主,对审计政策的深度解读、审计案例的通俗化阐释较少,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充分,缺乏可视化、互动性内容,信息传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足。三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在内容筛选、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专业素养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精准制定改进举措,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审计重点,在做好基础信息公开的同时,增加审计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变被动公开主动服务,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制作图文解读、短视频等可视化内容,拓宽互动交流渠道,增强信息传播实效。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及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