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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hhxgaj/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红河县公安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红河县公安局优化公开渠道布局,在县局政务服务大厅、各派出所服务窗口及交警执勤点增设智能公示屏,结合1.10警察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案例讲解、发放定制化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精准推送公安业务规范、安全防范知识等内容;同时依托政府视频号、官方微信公众号、侨乡红河公安抖音号等平台,常态化发布警务工作进展、便民服务指南等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753条,其中微信公众号370条、微信视频号81条、抖音84条、微博218条。后续,公安局将持续深化新媒体矩阵建设,进一步拓展微博、视频号等宣传阵地,丰富信息发布形式,提升公安政务信息的传播力和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红河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明确办理时限、优化答复标准。经统计,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立足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各警种信息公开职责边界明确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与审核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户籍管理、交通管理、治安防控、执法规范等领域,精准筛选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通过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不断增进警民沟通互信,夯实和谐警民关系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公安机关核心职能,强化公开平台功能升级,在侨乡红河公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原有基础上,新增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栏目,集中发布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政策文件、重大专项行动进展及便民利民举措,并通过图文解读、短视频讲解等形式,提升政策文件的可读性和易懂性。围绕全县公安系统组织的重大警务活动、集中整治行动等公开事项,优化平台信息整合发布机制,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多元的信息获取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将信息公开工作与部门工作相结合,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双重审核、多级把关制度,将警务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起草审核、保密审查有机融合,细化信息上网保密审核流程,完善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台账。建立定期自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公开信息的内容合规性、发布及时性、格式规范性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全程监督的原则,切实提升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392

行政强制

5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9.0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对群众关切的核心信息覆盖不够;二是传播形式较为单一,可视化、互动性内容偏少;三是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聚焦群众需求,补充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等重点内容;二是丰富短视频、图文长图等传播形式,增强信息可读性;三是建立部门联络员制度,强化信息共享与及时发布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与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