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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hhxjtj/2026-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教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红河县教体育局(以下简称本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县教育体育中心工作与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平台功能,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教育体育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局积极拓展公开广度与深度,聚焦教育体育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通过红河县教体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和服务资讯,提升信息传播的广度与互动性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7。公开内容主要涵盖

1. 政策与规划:及时发布本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教育发展规划等

2. 财政信息:依法公开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3. 重点领域:加大招生入学政策、学区划分、教师招聘(调动)、职称评审、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教育收费、学生资助、体育赛事活动等社会高度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

4. 工作动态:及时更新教育教学管理、体育事业发展等工作进展与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省、相关要求,健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 健全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信息制作科室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终审的层级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2. 规范源头管理:将财政预决算、招生考试、学校管理、校外培训治理等重点事项纳入主动公开基础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3. 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复查,对失效、过时信息及时标注或更新,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可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 夯实主平台:将县政府门户网站本局专栏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指定专人维护,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发布。全年未出现栏目空白或超期未更新问题。

2. 优化平台功能: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和页面布局,提升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用户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形成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分工负责的协同工作机制。

2. 完善制度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内部考核体系,压实工作责任。

3. 强化能力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县各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

4. 开展自查整改:定期对照上级考核评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的深度和解读有待加强:部分信息仍停留在结果公布层面,对政策制定的背景依据、执行过程、效果评估等方面的解读不够深入、形式较为单一。

2. 公开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有待提升:对照群众更高期待,在精准捕捉和回应热点关切方面尚有提升空间;个别栏目信息更新存在偶发性滞后。

3. 队伍专业能力需持续巩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系统性、专业化的培训仍需加强,对新政策、新要求的理解和把握需与时俱进。

(二)改进措施

1. 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与解读:围绕招生入学、双减、教师管理、学校安全等核心民生议题,探索采用图文、短视频、新闻发布会等更多元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提升解读的亲和力与实效性。

2. 优化全流程时效管理:压实各科室信息提供主体责任,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时间节点,建立定期巡查和预警机制,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3. 强化常态化培训与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局内部日常学习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案例教学、经验交流等方式,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