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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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rzyj/2026-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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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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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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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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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6〕—5)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梳理总结,现将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公开、处理政务信息公开共26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55条,收到和处理申请政务信息公开事项5次。因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1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线下公示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55条,其中:国有土地供应相关公示8条、征收土地公示36条、土地管理有关事项听证相关公告9条、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公示1条、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的补充公告1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1条、政策性关闭矿山拟注销公示1条、《红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示1条、《红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公示1条、涉企收费目录清单1条、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公示30条、土地确权公告2条、行政许可事项公示7条、行政确认135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公告8条、不动产登记公告12条、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申请政务信息公开事项5次,其中:不属于我局职权管理范围事项3次,无具体事项资料1次,涉密事项不予公开1次。所有申请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均按时限答复申请人。因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涉密信息,我局作出不予公开决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1次,行政复议维持我局决定。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规定,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台账归档机制,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经法制审核和分管领导签批,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答复并留存完整过程记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未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均使用上级政府、部门已建成使用的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监督保障贯穿政务公开全过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 4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件)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 |||||||||
备注 | 统计时间截至12月31日。12月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日常基础业务工作繁重,导致仅关注业务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以及政策解答的质量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任务;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更新;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督促各股室深入学习钻研,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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