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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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jj/202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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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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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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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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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加大住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举措,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关注舆情民意,不断提升住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6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住建重点领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依法公开、求真务实”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擅自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行政权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依法依规,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2025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丰富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宣传效果。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程序,全面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府信息网络平台,QQ、微信等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政府信息公开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2025年度,在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住建工作动态信息67条,发布的信息未发现表述错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建立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维护微信公众号1个。公众号已按照要求完成备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及时更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学习机制,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工作部署及规范,以及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内容。参加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无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2026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要求,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号码:0873-4621560,传真:0873-462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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