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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公开年报
  • 索引号
    hhxmzj/2026-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民宗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度,我局未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务信息。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负面舆情影响。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相关的争议纠纷,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保持畅通高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我局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室,构建全员参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审核、媒体平台运营管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领导、经办人员及工作流程,形成源头把控、逐级审核、全程留痕的管理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从制度层面筑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以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以健全管理机制为支撑,以压实工作责任为关键,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核心工作目标,持续加大民族宗教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重点聚焦惠企政策解读、行业工作动态发布、部门职责公示、年度工作要点公开、规范性文件发布等内容,通过精准解读相关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诉求、定期更新工作动态等举措,充分发挥平台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民族宗教业务工作协同推进。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落实考核问责。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与考核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履行不力导致工作失误的,严格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二是强化社会监督评议。积极构建多元化社会评议机制,定期向服务对象(含群众代表、民族学协会、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等)开展意见征询,全面了解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民族宗教领域服务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分类梳理、限期整改,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县民宗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压实明确,任务落实到位,能够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及时公开重大民生信息和行业动态。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解读质量不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县民宗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1.强化意识与培训通过开展培训、宣传活动等,加强单位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树立服务意识和公开理念。

2.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与各级各部门主动协调沟通,借鉴学习县内外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民宗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政务公开新旧动能持续转换,助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3.完善制度规范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细化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和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民宗局未曾收取过任何信息处理费,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hhx.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

地址: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迤萨镇观塘街小花园旁) 

电话:0873-4621288

邮编:654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