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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公开年报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6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7
  • 时效性
    有效

垤玛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1、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政府部门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提供让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

2、充分发挥服务中心作用。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凡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便于工作、加强服务的原则,适合依托服务中心的可纳入当地服务中心办理。

3、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坚持把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在乡镇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依托为民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推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2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3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备注

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收到申请但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渠道分散,不便查找。二是公开质量不高,存在公开及答复信息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对重大文件解读力度不够。

2、改进办法:一是统合公开渠道,或相应门户网站等根据情况加附链接等,方便群众查找。二是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升公开及回复业务能力,同时分管领导加强审核监督。三是围绕扩大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解读,力争做到公开及时有效,内容完整详实,信息清晰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相关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信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