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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公开年报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00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公开发布各类信息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镇定期召开会议来推进、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落地,保障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指导和流程监督,确保公开程序依法合规,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显著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部分公开的信息过于笼统,缺乏详细解读和具体案例说明,导致公众对一些政策法规和工作事项的理解不够深入。同时,在一些重点领域,如民生保障、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的需求。

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在信息发布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导致部分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公开。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以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梳理和审核,在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信息内容。对于政策法规类信息,增加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涵;对于重点领域的信息,按照相关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目录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和完善目录设置,确保信息分类科学、查找便捷。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快速响应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确保各类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布。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成立专门的信息发布工作小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事件进展情况、应对措施等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发声、权威发声,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