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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23
  • 发布机构
    县残联
  • 文号
    红县残函〔2021〕1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

李杨周代表:

你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次会议提出的《 关于拓展红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功能的建议》的第35号建议,已转交我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适应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需求,提升红河县残疾人服务事业专业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发展。自20208月,红河县采取公建民营模式开展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取得了新成效,托养事业迈上新征程。同时,为强化残疾人康复、托养功能,经县残联积极申报,县发改局已将残疾人托养中心改扩建项目和12个乡镇残疾人康复室建设项目列入红河县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计划2022年实施建设,目前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十四五期间,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落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体,系列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合法权益更充分、更公平。

(二)落实惠民政策注重特惠。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扩大政策覆盖面和残疾人受益面。

(三)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省州实施规定。

(四)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州实施意见。

(五)积极配合民政等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等政策的提标扩面工作。

(六)与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更加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

(七)规划实施好州、县级残疾人托养和康复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并让其发挥效能。

感谢你对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拓展红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功能的建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