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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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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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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残函〔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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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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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李杨周代表:
你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 关于拓展红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功能的建议》的第35号建议,已转交我会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适应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需求,提升红河县残疾人服务事业专业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发展。自2020年8月,红河县采取公建民营模式开展“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取得了新成效,托养事业迈上新征程。同时,为强化残疾人康复、托养功能,经县残联积极申报,县发改局已将残疾人托养中心改扩建项目和12个乡镇残疾人康复室建设项目列入红河县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计划2022年实施建设,目前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十四五”期间,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落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体,系列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合法权益更充分、更公平。
(二)落实惠民政策注重“特惠”。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扩大政策覆盖面和残疾人受益面。
(三)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省州实施规定。
(四)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州实施意见。
(五)积极配合民政等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等政策的提标扩面工作。
(六)与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更加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
(七)规划实施好州、县级残疾人托养和康复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并让其发挥效能。
感谢你对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拓展红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功能的建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