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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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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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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文旅发〔202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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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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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B类
陈义等7位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宝华镇龙甲后山旅游栈道的建议》的第4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到的“发展乡村旅游”,要求重视高质量发展、市场需求再筑厚基础。针对我县目前旅游发展现状,存在着景区景观单一、留不住游客等问题。我部门对你们代表团提出的建议表示肯定,非常符合我县未来旅游发展的思路。
二、我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等资金到位后组织实施在“宝华镇龙甲后山原有4公里栈道上增加栈道的护栏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对建议中的“延伸修建栈道6公里,按适当距离比例修建休息亭”,我部门会对其进行路线、地质等勘探工作,保证栈道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感谢你对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附件2: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 (龙甲后山旅游栈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