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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130
  • 发布机构
    卫健局
  • 文号
    红卫健函〔2023〕56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C

公开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文

卫健函〔202356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马艳华、张智兰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垤施村卫生室扩建的建议》的第14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垤施村委会卫生室位于垤施村委会文化站一楼,由于面积狭窄,现目前连药品堆放处也没有,垤施人口众多,病人也相对较多,病人来看门诊也没有上卫生间的地方,为改善垤施村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现状,使全村群众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得到全面的改善,鉴于上述问题,扩建垤施村卫生室有利于更好地为群众为老百姓服务,也更好地解决老百姓就医难的问题,并以此提出的实施建议,我局作如下回复。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村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的通知要求中已经明确了行政村卫生室的基本标准:1.每个建制村建有村卫生室并达到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建制村可不设村卫生室);2.建制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含60㎡)以上,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3.至少有1名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红河县阿扎河乡垤施村卫生室,卫生室建筑面积130平方米,并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配备有: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垤施村卫生室有3名乡村医生,3人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垤施村卫生室已达标。

阿扎河乡卫生院负责人实地到垤施村核实,通过与当地村民多次沟通,可以出资建盖一个供看病人员方便的卫生间,但未找到合适建盖的地点,故扩建垤施村卫生室项目无法推进。

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3828

(联系人:何国庆  133*****78

(注:办理结果:C类,公开)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8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