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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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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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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卫健函〔202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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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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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C类
公开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文件
红卫健函〔2023〕59号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李克六等14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乐育镇尼美村新建医疗卫生室的建议》的第5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当前尼美村委会现有医疗卫生室1个,只能兼顾到上半寨3000余人,不能兼顾整个村委会群就医,临时在尼美下半寨成立医疗卫生屋,位于尼美村委会哈阿村,属于租用民房,规模较小,不能满足平日群众就医需求,为此建议:直接在下半寨新建一个现代化标准医疗卫生室,并配备完善的卫生室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以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村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的通知要求中已经明确了行政村卫生室的基本标准:1.每个建制村建有村卫生室并达到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建制村可不设村卫生室);2.建制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含60㎡)以上,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3.至少有1名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目前尼美村委会已经有一所村卫生室,并且面积达到60平方米,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3.至少有1名人员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乐育镇尼美村卫生室符合行政村卫生室的标准要求。从中央的项目政策来讲,“十三五”以来就没有推行行政村卫生室的建设项目,以目前的工程物价测算,新建一所卫生室需投入35万元,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无专项建设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何国庆 13******78)
(注:办理结果:C类,公开)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印发